资质升级中业绩要求的那点事儿
最近,很多建筑圈的朋友在河北亿华的资质探讨群里提问,为啥自己有施工业绩,却总是在资质升级时屡屡碰壁。在群里的朋友都知道办理河北省建筑施工资质、企业资质升级需要满足条件的业绩,以房建总包升级为例,达到规模的业绩就都一定可以被认定吗?答案是不一定哦!业绩即使达到规模,也不能认定为企业业绩的工程。今天,亿华就给您介绍一下当业绩达到了标准,为什么资质升级还是失败。
1、单位工程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能作为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业绩考核。
2、配套工程不得单独作为企业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工程业绩考核。
3、超过时限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间竣工的工程业绩。例如,申报年度为2018年,“近5年”的业绩是指2013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工)验收合格的项目。
4、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5、项目负责人不规范执业:企业申报的工程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企业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6、保密工程不得作为企业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7、群体建筑(无论基础是否相连)不作为单体建筑面积业绩考核。
8、轻钢、网架结构跨度业绩,不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跨度业绩考核。
9、企业因负有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被降级、吊销资质,其相应工程业绩不得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