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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关于建筑市场领域2023年第二批典型违法案件的通报

来源:日期:2023-9-7 16:33:30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2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筑市场领域 2023 年第二批典型

违法案件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建筑领域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震慑力度,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决定对建筑市场领域2023年第二批6起典型违法案件予以通报:

一、高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和住建局查处某城中村改造项

目转包案

高新区某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单位将其承建的2#住宅楼施工工程转包给个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高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和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以及《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四十七条执行标准第(二)项的规定,给予施工单位责令改正,罚款152998.50元的行政处罚。

二、新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查处某城中村改造回迁项目违法发包、违法分包案

新华区某城中村改造回迁项目建设单位将桩基工程、土方工程违法发包给非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业承包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六条(五)项“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属于违法发包”的规定。石家庄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建设单位罚款共计2612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罚款共计4179.2 元的行政处罚。

该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由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与个人签订,将劳务工程违法分包给个人,其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一)项“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属于违法分包”的规定。石家庄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劳务承包单位罚款361432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劳务分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罚款共计72286.4元的行政处罚。

三、裕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查处河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法发包工程案

石家庄市裕华区的某酒店建设项目将其土方工程肢解发包给非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业承包单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规定。石家庄市裕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七十三条;依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责范围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给予该项目建设单位罚款5775元的行政处罚,给予项目责任人罚款808.5元的行政处罚。

四、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法发包工程案

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石家庄市栾城区的某房地产开发项目肢解发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规定。石家庄市栾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参照《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与基准》第一百六十九页第二百八十一项第一小项的规定,给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5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灵寿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取得施工区可证擅自开槽施工,其行为违反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规定.灵寿县灵寿镇人民政府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第六十四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罚款 11848 . 32 元的行政处罚。

六、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栾城区某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进行土方、桩基、护坡施工.上述行为违反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 1 %以上 2 %以下的罚款”、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规定。石家庄市栾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参照《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与基准》第一百七十一页第二百八十三项第一小项的规定,给予该项目建设单位罚款846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建设单位项目责任人罚款5922元的行政处罚,给予项目施工单位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施工单位项目责任人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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