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
来源:日期:2022/12/23 10:45:13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编号为DB13(J)/T8321-2022)已经本机关审查并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发布,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原《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3(J)/T8321-2019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zfcxjst.hebei.gov.cn)公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22日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编号为DB13(J)/T8321-2022)已经本机关审查并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发布,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原《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3(J)/T8321-2019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zfcxjst.hebei.gov.cn)公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22日